纪念逝去
发表于 2025-1-17 08:43
别的不说,你俩感情已经到头。
ljw02111
发表于 2025-1-17 08:53
呵呵,你一开始就错了,就错了,就错了!没办法,你们友谊到头了!人家已经把你当做冤大头!
知道一点
发表于 2025-1-17 09:12
报警吧,经警介入。
二十六日晴
发表于 2025-1-17 09:12
这样的同学留着过年么
二十六日晴
发表于 2025-1-17 09:13
半日浮生 发表于 2025-1-16 15:46
高中同桌,平时玩的也可以,最重要的就是,13年买房的时候,他借给过我两万块钱。
这些年你也还清了
JamesGang
发表于 2025-1-17 12:25
反过来想,他把你当同学了吗?
ytxupeng
发表于 2025-1-17 13:46
慈不掌兵义不掌财!
半日浮生
发表于 2025-1-21 09:48
诸葛原英 发表于 2025-1-17 08:40
你是怎么做到开公司并做到比较挣钱的
客户都说我这个人心好,对朋友大气,所以喜欢给我活干
半日浮生
发表于 2025-1-21 09:48
呐喊大侠 发表于 2025-1-17 08:06
楼主是怎么当上老板的?孙子兵法一点不懂啊你们之间不光没有同学情,更没有友情。你是引狼入室,他是你的 ...
真不忍心啊,多年的感情,上周四谈了一下,最终我还是不好意思撕破脸
半日浮生
发表于 2025-1-21 09:49
冰岛蝴蝶花 发表于 2025-1-16 20:01
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,他不拿你当人你还给他留面子?
我觉得我也属于可恨的人把我气的好几晚上睡不好觉,但是就不好意思撕破脸
mp0
发表于 2025-1-21 09:54
升米恩,斗米仇,研究研究吧。。。。。或许人家都已经恨上你了